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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市公安局車管所整體改造項目二期工程房屋、橋梁結構鑒定服務已由上級部門批準實施,招標人為 江蘇綠陽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國有資金100%已落實,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市公安局車管所整體改造項目二期工程房屋、橋梁結構鑒定服務。
2.2 建設地點:鹽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
2.3 項目規模:項目總投資約4000萬元。
2.4招標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市公安局車管所整體改造項目二期工程的房屋結構鑒定(周邊環境調查、地基基礎檢查、房屋整體傾斜測量、結構構件變形測量、結構體系調查、結構損傷檢測、軸線距離測量、構件截面尺寸測量、混凝土強度檢測、磚塊強度檢測、砌筑砂漿檢測等)和橋梁結構鑒定(結構檢查、外觀檢測、尺寸測量、混凝土強度、混凝土碳化深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筋銹蝕電位、伸縮縫與橋面高差、橋面線形、裂縫特征、靜載試驗、動載試驗、技術狀況評定、承載能力驗算等)。
2.5服務周期要求: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出具檢測鑒定方案工作。在現場查勘、檢測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之內向招標人提供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并加蓋公章的鑒定報告四份。
2.6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最新相關服務標準,滿足行業規范要求,并確保通過相關監管部門的驗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3.1.1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資質證書載明許可檢測范圍須包含以下內容:①專項檢測類(需具備主體結構現場檢測、地基基礎工程、鋼結構工程檢測);②備案類(需具備市政工程檢測),同時資質附表中需包含“橋梁結構”及相關參數。
3.1.2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具備CMA標識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資質認定證書能力附表需具備“橋梁工程”及相關內容。
3.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3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的項目組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5年4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4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5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3.6本次招標不允許組建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定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資格審查方法采用“資格后審”,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規定的金額、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2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保單或保函、電匯、轉賬、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除現金外),且開標時需提供相關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材料,具體形式由投標人自主選擇。
鹽城交投集團投標保證金專戶帳戶
開戶名: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行及賬號:浙商銀行鹽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標保證金如采用線下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保單或保函或支票等繳納方式的須提供紙質原件,如采用電子保函(保單)、電匯、轉賬等繳納方式的須提供電子保函(保單)、電匯、轉賬截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投標保證金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直接交給招標人。投標人如未按文件約定提供有效的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材料的,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2)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 ] 17 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三方信用報告原件彩色掃描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需提供查詢截圖)。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待中標候選人公示結束后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待履約保證金交納并簽訂合同后退還。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報告的,投標單位應支付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給招標人):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間,投標人撤回或撤銷投標。
(2)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干擾正常招、投標秩序。
(3)投標人相互圍標、串標的。
(4)投標人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或者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要求的。
(5)投標人中標后拒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6.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于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18:00時前攜帶本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證到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窗口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地址:鹽城市亭湖區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北棟17層;聯系人:徐女士,聯系電話:0515-88382020 15305101706)】【授權委托人也可將本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以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在上述時間發送至微信:15305101706(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及郵箱)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7.說明
7.1更正、補充通知、答疑、中標結果等相關內容均在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本項目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9.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情形者,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10. 本公告發布于: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1682424.com/)。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蘇綠陽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向海路與運河路交叉口往南約150米高鐵科悅商務中心1號樓3樓
聯 系 人:司先生
電 話:15851070423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幢北17層
聯 系 人:毛女士
電 話:13814340322